门户首页 | 晋江教育 | 政务公开 | 教育新闻 | 便民服务 | 教育之窗 | 晋江德育 | 投稿系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  教育新闻 >  教育要闻
 
农民工子女可在我省上高中
日期: 2010-3-8 阅读: 347 次 发布人: 陈海滩
      

    省教育厅日前出台《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明确规定在省内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档案,通过全省中小学学籍统一联网管理,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更方便。

  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福建省教育厅规定,将进一步落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扶持和规范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将所有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民办学校管理工作。同时,福建将探索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办法。制定《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档案,通过全省中小学学籍统一联网管理,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打印】【关闭】
 

投稿信箱:jjwlzx@fjedu.gov.cn     咨询投诉(0595)85681355     传真电话(0595)85693576

 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主办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承办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蔡厝   邮政编码:362200

版权所有(C)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   ICP09013806

技术支持: 福建中教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